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经审定,现将市级行政机关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及办事指南予以公布。市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证明”的要求,对未纳入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群众提供或者变相提供证明材料。本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及办事指南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部委、省政府证明事项清单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坚决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真正做到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附件:德阳市市级行政机关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及办事指南(共10项)
德阳市司法局
2021年3月16日
| 德阳市市级行政机关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及办事指南(共计10项) | ||||||||
| 序号 | 单位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办事指南 | ||
|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层级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
| 1 |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身份证户口本差距较大时,请当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 | 更正人员基础信息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或者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存在异议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进行复核,确实存在错误的,应当改正。 | 部门规章 | 市社保中心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1. 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 2. 身份证户口本与系统内参保人信息差距较大时,请当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 |
| 2 |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死亡证明 (失踪或下落不明证明) | 参保人员死亡相关待遇申领 |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四条《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8号第五十四条 《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9号第七十一条 | 人社部规范性文件省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市社保中心 | 公安部门、医院、殡仪馆、司法部门 | 死亡待遇申领:1.亲属或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2.参保人员死亡时间材料;3.供养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材料;4.火化承诺书;5、领取待遇账号(复印件) 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1.《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免提交)2.申请人和工亡职工的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4.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且近亲属生活困难的:(1)公安机关出具的失踪或下落不明的证明;(2)《申请人生活困难承诺书》;(3)下落不明人员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或工亡人员近亲属凭宣告死亡判决书申领剩余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补助金。 |
| 3 | 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 经过检疫并合格 | 《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第五章 | 地方性法规 | 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管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植物检疫部门 | 1.各级植物检疫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实施产地检疫,并制定产地检疫工作安排。 2.检疫调查。 3.检疫调查记录和标本采集。 4.室内检验。 5.检疫签证:经产地检疫,对未发现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病、虫的,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对带有检疫对象和其它危险性病虫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对调出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可凭《产地检疫合格证》直接换发《植物检疫证书》。《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
| 4 | 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和经依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材料 | 地方性法规 | 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 1.政府出具的土地批文;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划拨决定书;3.土地出让合同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
| 5 |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 退休审批证明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趸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 法律 | 医保经办机构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退休审批资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不能提供退休审批资料的,提供个人承诺书) |
| 6 |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 意外伤害就医证明 | 住院费用报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五十四条;《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19号) | 法律、部门规范性文件 | 医保经办机构 | 救治医疗机构、交通管理部门、法院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清单;3.住院费用清单;4.出院记录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急诊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①住院病历②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
| 7 |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 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取 |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七条;《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16号)第五条、第六条 | 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 | 医保经办机构 | 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法院 |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取(划转)申请表》;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因死亡支取的提供死亡证或火化证或民事判决书、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
| 8 | 德阳市新闻出版局 | 经营场地证明 |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 | 《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第九条 | 行政法规 | 市新闻出版局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有权限的部门 | 1.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自有房产或者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可以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当地政府、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有关房屋已取得土地使用证、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可以提交土地使用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土地使用权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可以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
| 9 | 德阳市新闻出版局 | 经营场地证明 | 有固定的营业(放映)场所 |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第六条 | 行政规章 | 市新闻出版局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有权限的部门 | 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自有房产或者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可以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当地政府、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有关房屋已取得土地使用证、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可以提交土地使用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土地使用权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可以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
| 10 | 德阳市新闻出版局 | 合营中方和合营外方在注册资本的投资状况证明 | 外商不得设立独资电影院,不得组建电影院线公司。中外合资电影院,合营中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1% |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条 | 行政规章 | 市新闻出版局 | 银行、会计师事务所 | 1.合营外方的资格证明材料;2.银行资信证明;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