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5号)、《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德委发〔2017〕21号)和《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理顺城市执法体制,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经市委编委2019年第2次会议研究,现就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行权范围确定如下。
一、调整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严格按照《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德委发〔2017〕21号)明确的范围落实,调整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详见附件)。
二、确定城市管理执法区域
根据《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在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确定的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由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依法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处罚权。
三、确定有关职责分工
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依法向相关部门出具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的认定意见。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查处已征已供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行为。
四、授权强制执行事项
市政府依法授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强制拆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设和强制拆除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附件: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行权范围分工表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5日
附件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行权范围分工表
职责事项 | 责任部门 |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3.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4.水利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渠)道等涉水工程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 市城管执法局 |
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建设征用、使用土地,依法补偿、安置后,当事人拒不搬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 | 市自然资源局 |
气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反规定施放升空气球或者系留气球的行政处罚权。 | 市气象局 |
水利渔业方面有关在绵远河德阳城区河段内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或者违反禁渔区、禁渔段的规定进行捕捞的行政处罚权。 | 市农业农村局 |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有关在城市建成区内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储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 市生态环境局 |
1.公安治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反城市限养区犬只管理和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 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