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省、市推进现代种业发展要求,锚定打造“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全国现代种业发展高地”总体目标,全力推进全市种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德阳市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修订)》。现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二、有效期限
本方案自2026年3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6月30日,原《德阳市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德办规〔2024〕3 号)同步废止。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6日期间参考本实施方案执行。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三部分,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其中重点任务方面,围绕进一步加强种质资源和新品种保护、种业创新攻关、建强现代种业基地、育强优势特色种企、做强种业交流平台、争创种业一流品牌、净化种业市场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工作措施和支持政策。特别是,在支持种业创新攻关上,明确了对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5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对新建的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最高2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的政策;在支持种业企业发展上,从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科研攻关、企业能级提升、设施设备购置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支持政策和标准,如:对成功创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选为国家农作物种业阵型企业、省级农作物领军种业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育制种企业新购置且未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等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生产、加工、烘干和冷藏等设施设备,按照机械设备总价的40%进行补贴,每台(套)最高补贴20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