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11号)文件精神,为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管理,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我市出台了《德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实施细则》(德医保发〔2025〕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一起来看看有哪些调整吧。
1、门诊慢特病保障对象有哪些?
适用于德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内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2、新政策执行后,德阳市原甲类门诊特殊疾病和乙、丙类门诊慢性病待遇如何保障?
将全省病种库病种全部纳入我市保障病种,共62个大类病种,分门诊慢性病(33大类)和门诊特殊病(29大类)两类管理。原我市甲类和乙、丙类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按照省病种库对应调整映射至相应病种类别,按规定享受待遇。在《实施细则》施行前,已经认定纳入我市门诊特殊疾病病种保障范围的病种,不再重新认定,按《实施细则》规定享受待遇。
3、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有哪些变化?
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原病种库基础上新增病种14个。其中:门诊慢性病9个(痛风、前列腺增生、青光眼、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高原性心脏病、包虫病、慢性骨髓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先天性心脏病);门诊特殊病有5个(多发性硬化、天疱疮、噬血细胞综合征、脑瘫、湿性年龄黄斑变性-脉络膜新生血管)。
4、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政策?
门诊慢特病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支付限额,根据病种治疗周期、发生费用等特点以及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和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等因素,按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分类确定。
详见德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医保待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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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保人患多种门诊慢性病,都可以申请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吗?待遇如何计算呢?
经认定多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合并计算(不含与住院合并计算支付限额的病种和慢性肾脏病病种)。合并计算后,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最高不超过3600元,居民医保年度支付限额最高不超过1800元。
6、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资格如何认定?
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依据、认定材料、复审周期等,统一按照《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及认定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7、在治疗门诊慢特病时需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纳入医保单行支付药品及参照单行支付管理的高值药品,不纳入门诊慢特病费用保障范围,按单行支付药品有关规定执行。
8、新规从何时开始执行?
《实施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