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为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实现业务流程科学优化、服务效率全面提高的目标,现将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窗口设置
1.将原市人社局(退休审批、就业中心、人力资源中心)18至20、35至38、39至40号窗口调整到10至12、18至19、20号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
2.原市住建局(房管中心)41至46号、49窗口调整到48至54号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
3.原农交所47至48号窗口窗口调整到72至73号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
4.原市税务局50至54号窗口调整到37至40号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
5.原“无差别”综合受理152号窗口调整至41号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
6.原市市场监管局153号至155号窗口调整至42至44号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
二、调整后的窗口职能
1.市人社局(退休审批)10至12号窗口,主要负责办理退休审批及待遇核算等业务;市人社局(就业创业促进中心)18至19号窗口,主要负责就业综合业务、一件事一次办、跨区通办、成德眉资通办、省内通办、川渝通办等业务;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中心)20号窗口,主要负责招聘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档案管理、流动党员服务、求职登记、流动党员党费收缴、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受理江北、渝北通办、人事档案服务一件事等业务。
2.市住建局(市房管中心)48至54号窗口,主要负责新建商品房业务、公租房租金缴纳、公租租赁住房申请资格认定及取消、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已购公有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等业务。
3.德阳农交所72至73号窗口,主要负责农村产权证、咨询代办;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农村建设招标、产业项目招商、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农村金融服务、农业类知识产权等业务。
4.市税务局37至40号窗口,主要负责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
5.无差别综合受理41号窗口,主要负责市气象局、市档案局、市体育局、市工商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民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安局、市残联、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
6.市市场监管局42至44号窗口,主要负责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事项。
三、其它事项
1.调整后窗口运行时间:自2022年10月24日起按新的窗口调整运行。
2.关于窗口优化调整工作,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同时给予大力支持,因窗口优化调整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德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