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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德阳市市级行政机关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及办事指南

2020/12/17 1.3w 阅读 502 点赞

德阳市市级行政机关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及办事指南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办事指南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1

运输的国家或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来源合法的证明

所运输的野生动物是合法运输。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第二十八条运输、邮寄和携带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必须办理准运证。出县境的准运证,由所在市、州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省境的,由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国(边)境的,必须经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运输野生动物不得超越准运证规定的种类、数量、期限和起止地点。活体野生动物的运输及装货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市自然资源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主管部门、驯养繁殖场等。

1.马戏团等演出运输:演出地对方的邀请函和演出合同,运输单位已取得的人工繁育许可;                      2.非食用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转药用许可,对方企业营业执照等正本、副本,法人身份证明。

2

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经过检疫并合格。

《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

市自然资源局

管辖地县级人民政府森林植物检疫部门。

由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产地检疫合格证》

3

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者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和经依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材料


地方性法规

市自然资源管理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依据特定用途使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94号

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人社局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

开具个人参保证明所需材料: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开具个人参保证明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参保缴费证明

依据特定用途使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94号

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人社局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

开具个人参保证明所需材料: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开具个人参保证明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证明

依据特定用途使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94号

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人社局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

开具个人养老金发放证明所需材料: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开具个人养老金发放证明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7

长期居住证明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德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经办规程》(德医险〔2014〕21号) 

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医保局

居住地社区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8

个人信用报告 

缴存户购房或还贷使用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德公积金发〔201762号)第十五条(一)购买商品住房“4、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

1.查询服务时间由各查询网点自行确定并对外公示(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查询服务)。
2.代理查询网点每年仅提供前两次免费查询服务,第三次及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至当地人民银行查询。

9

房屋登记查询结果通知书 

缴存户购房或租房使用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德公积金发〔201762号)第十五条(一)购买商品住房“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自然资源局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10

贷款余

额单 

缴存户商业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德公积金发〔201762号)十七条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办理提取
2、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单原件
 

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商业银行

1、在所在的货款银行的个货部申请查询。
2.查询时,要带上个人身份证原件,货款合同原件及供款存折。

11

购房合同及备案表 

缴存户购房使用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德公积金发〔201762号) 

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住建局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申请书(房地产开发公司盖章)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商品房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
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审查表(原件)
5、房地产开发公司交易明细对账单(复印件)
6、商品房预售资金入账凭证、收款收据(复印件)
7、房地产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
8、受托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2

二手房交易税费发票 

缴存户购二手房使用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德公积金发〔201762号)第十五条(二)购买二手房
2、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

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税务局

开具二手房交易税费发票所需材料:(1)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2)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复印件)(3)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复印件)(4)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原件,买方此次所购住房为家庭第一、第二套住房或卖方此次所售住房为家庭唯一一套生活用房需提供)(5)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买方此次所购住房为家庭第一、第二套住房 或卖方此次所售住房为家庭唯一一套生活用房的根据实际婚姻状况提供)(6)承诺书(纳税人书面承诺婚姻、住房等情况,签字按指印)(7)房屋上市证明、房屋堪丈表(原件,交易房屋为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的需提供)(8)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件(原件,凡经办人不是买卖双方本人需提供)(9)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及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交易方为公司的需提供)

13

重大疾病一年内住院发票或医保报销凭证,出院证明 

缴存户重大疾病使用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德公积金发〔201762号)第二十六条缴存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因患省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规定的重大疾病(疾病种类附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办理提取:

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医院或医保局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14

缴存证明 

缴存户用于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德公积金发〔201762号)第十七条(三)项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具个人缴存证明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委托他人办理的 ,提供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开具个人缴存证明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15

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办理施工许可 

 《关于建设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德人社[2015]129号)“四、监督管理(十九)建设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令备案时,应当提交《建设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住建局

人社部门 

建设项目开具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施工总承包企业依照《关于建设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德人社[2019]52号)第二条有关规定参保缴费后,社保经办机构直接为其出具《建设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无需企业提供办理资料。

16

社保局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话燃气经营许可的通知》(川建城发【2012】520号)文中关于企业申报燃气经营许可的前置中明确要提供一个月社保证明

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住建局

人社部门 

参保单位查询及打印参保证明:
1、业务大厅办理:需提供参保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社保网厅办理:无需任何办理资料

17

特种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证明特种车辆使用性质为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川公发【2015】71号

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公安局

 申请单位主管部门

1、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由市(地、州)公安机关审批,颁发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并报省公安机关备案;

2、警车、消防车经市(地、州)公安机关审核后由省公安机关审批,颁发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

经审批同意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凭审批机关颁发的准购证购买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