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通过公开拍卖取得位于泰山南路与雅河街交会处西南角约6370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该用地包含A、B、C三个地块。按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1)规条字106号),A、B地块建筑高度临泰山路60米范围内≤80米,临雅河街及规划四路≤60米。现乐山中盛房产公司申请将A、B建筑高度临泰山路60米范围内≤80米,临雅河街及规划四路≤60米调整为建筑高度≤100米。
2018年11月14日下午,我局组织专家就乐山中盛房产公司A、B地块建筑高度调整事宜进行了讨论。专家一致认为,A、B地块建筑高度调整后,临城市主干道泰山路能够形成较为开敞的空间,建筑面宽降低,通透率提高,故同意其建筑高度调整为≤100米。
现将上述高度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日。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对该调整事宜有异议或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也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
调整示意图
联系人:林香兰
联系电话:(0838)-2917369
网址:(德阳市政务网) www.dyzw.gov.cn
德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