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主城区详细规划管理规程〉的通知》(德自然资发〔2025〕63号)对详细规划核定的要求,“在满足详细规划的前提下,经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对尚未供应城镇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控制指标进行细化”。我局委托编制单位开展了详细规划核定工作,并形成了《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JK-C14-07-13、JK-C14-05-04地块详细规划核定》方案,该方案于2025年12月24日经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与利用委员会2506次专业委员会、2508次专职副主任会审议通过,于2026年1月28日经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与利用委员会2601次主任会审议通过,我局已对最终成果进行审定,现予公布。
附件:《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JK-C14-07-13、JK-C14-05-04地块详细规划核定》公布材料
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