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车载移动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道路拥堵,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中江县公安局决定启用“车载移动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4月22日0时起。
二、启用范围
中江城区二环路(含)范围内通车道路。
三、抓拍取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放,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选择停车场、停车泊位等合法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中江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0日
【来源:中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