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城乡干线道路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德阳市城乡干线道路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快美丽德阳建设,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彭清华同志关于着力提升公路绿化档次和管养水平,把干线公路绿化和养护管理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牢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城乡干线道路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市城乡干线道路绿化及养护管理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德阳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省委书记彭清华同志来德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我市《落实清华书记关于干线公路绿化带泥土溢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情况的专报》上作出的“此问题在很多地方都存在,主要是城市道路绿化带泥土溢出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应当统一规范新建道路建设标准。至于既有道路绿化带改造,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避免浪费。”的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干线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宜改则改、宜补则补、宜换则换”的原则和“突出重点、建管并举、快速推进、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坚决落实属地治理责任,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工程,为美丽德阳建设做好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积极开展干线公路、城市道路、铁路沿线、农村公路等四大领域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分阶段制定专项项目实施清单,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干线道路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力争在2023年底,我市城乡干线道路环境面貌根本好转、容貌秩序整齐规范、绿化美化效果初显、沿线环境显著改善、视觉效果明显提升。全面打造“环境整洁、生态秀美、面貌全新”的高品质城乡干线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城乡干线道路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全市城乡干线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整治工作组。
(一)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组
负责整治路面抛洒滴漏、乱倒乱扔等污染干线公路及其设施行为。清理疏通公路路肩、边坡、边沟,同步种植绿化等设施。优化路面行车区域绿化设置,规范行道树种植和修剪养护。清除占用公路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堆场作业等行为。结合“绿化全川”等专项行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实施干线公路生态建设工程,努力扩大公路沿线绿化总量。同时,加强对苗木的科学管护,实现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营造良好的公路沿线视觉景观。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审计局,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
1.部署启动阶段(2021年4月)
各地要对本辖区内的整治任务开展专项摸排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针对摸排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目标和要求。
2.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5月至7月)
进一步清除干线公路两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坚决取缔沿线马路市场,加强沿线整治范围内流动摊点的治理,改善路域整体环境。及时修剪干线公路枯黄树木和花草,对枯树死树进行补植补栽,确保无缺株病株,提升绿化和管养水平。强化公路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规范管理,构建绿色和谐交通环境。力争在短时间内使全市干线公路环境质量有较大水平提升,干线公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3.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
按照“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的要求,认真总结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做法,对照原有公路管理机制进一步查漏补缺,加以改进。加快建立以“有工作标准、有人员责任、有管理制度、有考核讲评、有经费保障”的“五有”工作机制,抓好以干线公路管理维护为重点的作业体系和以违规行为查处为重点的监管体系建设,真正以科学的工作机制使公路环境整治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4.长效管理阶段(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
通过完善管理标准,优化制度建设,加强保障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监管力度到位,执法主体到位,处罚措施到位,持续改善交通干线公路沿线环境面貌,积极服务人民群众出行,全力推动“全域景观、美丽德阳”建设。
(二)城市道路专项整治工作组
城市道路建设是城市品位与气质形象的体现,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整体和谐统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对市区主要道路的中间隔离设施、绿化景观进行优化美化。坚持规划引领,有利于行车安全,兼顾道路绿化与相关市政设施、周边环境相融合的关系,将原有的栏杆式隔离带进行优化,添加花箱,种植灌木及花草,美化树池,实现隔离栏和花箱的合理搭配,改善道路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道路环境。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
1.工作部署阶段(2021年4月)
(1)市主城区。由市住建局牵头对市区泰山路、华山路、长江路、庐山路、凯江路的中间隔离带现状及道路破损情况进行摸底和梳理,明确整治内容、目标和要求。
(2)各区(市、县)。由属地根据各自实际,谋划实施城市干线道路的整治提升工作。
2.分阶段工作
(1)编制《德阳市城市道路建设设计导则》。街道设计不仅是城市设计的重要内容,更是当前加强城市设计工作的首要切入点。通过加强城市街道设计,进一步改进城市服务供给,激发城市活力,提升城市文化内涵。(2021年7月底前完成)
(2)完成市区泰山路等五条道路的方案设计及项目估算。(2021年4月底前完成)
(3)加快实施整治提升。
完成长江路(钟鼓楼广场—二环路)隔离带改造工作,泰山路、凯江路、华山路、庐山路中间隔离带改造工作,泰山路(黄河路-青衣江路)道路改造工作。具体改造时序将按照细化方案分阶段实施。隔离带改造涉及需重新划定道路交通标线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
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要按照城乡干线道路环境提升整治要求,加强各自辖区城市干道的整治,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工作指导。
(三)铁路沿线专项整治工作组
以市域内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净化、美化为重点,因地制宜确定整治目标任务,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辖区铁路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切实改变铁路沿线“脏乱差”现象,着力改善铁路沿线环境面貌,构建整洁美观、具有特色的绿色通道,打造具有川西平坝特色的观光线、风景带。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
1.环境整治阶段(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
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工作,动态更新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重点对辖区境内铁路沿线两侧和车站进出口及各道口扳道房周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整治实现“三清”“四无”目标,即清除暴露垃圾、清除沿线杂物、清除违章搭建,无安全隐患、无残墙破房、无粪坑旱厕、无废品杂物。
2.风貌示范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
加强铁路沿线城区段景观设计,抓好沿线乡村段既有生态景观的保护,对影响视野内景观绿化效果的乡镇村街、农田林网等进行改造提升。规整影响列车瞭望的树木,展露德阳特色城镇风貌和田园景观。结合沿线山体绿化造林工作,选取地方特色植物花卉,形成特色景观;挖掘、梳理、提升沿线原生态景观景点。努力打造一批铁路沿线环境示范段。
3.全域提升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
持续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完善路地联动“双段长”责任制,落实铁路沿线管控措施,净化沿线环境,到2022年底彻底消除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环境面貌焕然一新,长效机制高效运转。
(四)农村公路专项整治工作组
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持续强化全路段清扫,垃圾及时清运,路面无污染无撒漏,并加强公路沿线穿越集镇路段、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的环境卫生整治。同时,结合路侧自然地貌,完善提升农村公路生态景观建设,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审计局
1.部署启动阶段(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
各地要对本辖区内的整治任务开展专项摸排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针对摸排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目标和要求。
2.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5月至7月)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工作思路,找准农村公路整治提升行动面临的重、难点问题,逐类逐项制定整治计划,在此基础上,按照先治脏再治乱、先重点再全面的要求,强力推进过村镇路段环境治理、公路沿线违法经营、公路沿线绿化提升等重点工作,力争在短期内使全市农村公路环境质量有较大水平提升。
3.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
梳理上一阶段所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落实整改措施,补齐工作短板,全面巩固提升前期成果,科学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环境,推进整治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实现常态管理。
4.长效管理阶段(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
通过完善管理标准,强化制度建设,加强保障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监管力度到位,执法主体到位,处罚措施到位,努力营造“畅、安、舒、绿、美”的农村交通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是本辖区内“城乡干线道路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整治提升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根据任务分工和各自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强化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大对各地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扎实推进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细化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4个专项整治工作组要落实责任分工,制定行动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序进度,指导各地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政策导向,落实整治经费,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行动方案,组织成立干线公路、城市道路、铁路沿线、农村公路、监督考核等4个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专项“城乡干线道路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时间要求,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工作。各地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城乡干线道路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强化正面引导、树好典型,曝光“脏、乱、差”、鞭策后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共建共享,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浓郁氛围。
(五)严格督查考评。将“城乡干线道路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逗硬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对整治进度快、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在整治过程中,要避免“抓一抓好一阵、停一停又反弹”,全力实现“一条大道,两路风景,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目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标准不降、管理不松”的要求,全面总结城乡干线道路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监管方式、工作机制和工作成效,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城乡干线道路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