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返还对象有哪些?
答: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均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问:需要满足什么返还条件?
答:参保企业享受稳岗返还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2023年度参加失业保险满12个月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023年度单位裁员率未超过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其中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被列为严重失信企业不具备政策享受资格。
问:返还标准是什么?
答: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标准执行。
问:劳务派遣单位申领稳岗返还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申领稳岗返还资金时,应如实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申报资料,并在收到稳岗返还资金30个工作日内,将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稳岗返还资金,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
*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
问:办理渠道有哪些?
答:
✨网上办理:企业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03.218.134),点击“法人服务”→“稳岗返还确认”→“在线办理”,核实补贴金额、参保人数、企业银行对公账户等相关信息,信息无误点击“保存”。
✨现场办理:无法在网厅进行信息确认的企业,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确认。
问:返还资金可用在哪里?
答: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问:这个政策执行到好久?
答: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办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市本级:0838-2508549,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务中心二楼18、19号窗口
旌阳区:0838-2552360,德阳市旌阳区泾河路136号旌阳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三楼1、2号窗口
罗江区:0838-3121607,德阳市罗江区环城路东段168号政务中心一楼失业保险窗口
广汉市:0838-5225851,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42号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一楼3号窗口
什邡市:0838-6730086,什邡市雍城南路与蓥华山路南段交叉路口处政务大厅(原雍城壹号广场)一楼人社44号窗口
绵竹市:0838-6903517,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中心B区一楼就业创业促进中心5号窗口
中江县:0838-7250127,中江县一环路东段618号政务中心二号楼一楼19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