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树立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2017年10月,生态环境部在长江经济带12省(市)先期启动并随即在全国开展了“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我省作为“三线一单”工作先导省,于2018年3月正式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19年10月编制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验收。2020年6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发布四川省“三线一单”成果。2020年5月,四川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州)“三线一单”加快推进应用实施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在全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成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总体要求框架下,结合各地环境资源禀赋、经济发展需求实际,聚焦重点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开展“三线一单”优化完善工作,合理划定各类环境管控单元,强化环境管控要求,制定落地“管用、好用”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4月,四川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发布实施“三线一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州)在6月底以前完成成果发布。
二、制定依据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
(二)《四川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发布实施“三线一单”的指导意见》(川长战办〔2021〕2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总则、区域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区域发展定位与战略布局、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位及形势、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分区管控、环境质量底线及环境分区管控、资源利用上线及自然资源开发分区管控、环境管控单元及分类管控、德阳市“三线一单”跨区域协调情况、“三线一单”的成果应用机制建议等十个章节。
划定全市环境综合管控单元58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6个,占国土面积的18.5%;重点管控单元31个,占国土面积的47.6%,其中城镇重点管控单元6个、工业重点管控单元20个、要素重点管控单元5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占国土面积的33.9%。成果对每类管控单元,分别提出了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等四方面的管控要求。
提出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
(1)德阳市域境内生态空间面积为1031.97 平方公里,占德阳市国土面积的17.46%。其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35.56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10.75%;一般生态空间面积396.41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6.71%。
(2)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为:到 2025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4个水环境控制单元控制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5.8%;国省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地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扣除背景影响)保持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0%以上;城镇建成区无黑臭水体。要达到2025年目标,水环境重点管控单元水污染物COD、氨氮、总磷应在2019年排放量基础上分别削减753吨、27吨、17吨。
(3)大气质量底线目标为:到2025年,德阳市PM2.5浓度指标为35μg/m3;到2035年,PM2.5浓度指标为33μg/m3;要达到2025年目标,德阳市大气污染物SO2、NOx、PM2.5、VOCs应在2019年排放量基础上分别削减9%、26%、44%、6%。
(4)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的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5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5)德阳市2025年用水控制总量18.865亿m3,其中地下水开采为3.215亿m3;2035年用水控制总量为19.03亿m3,其中地下水开采为3.2亿m3。
(6)德阳市2025年区域用煤总量为119.8万吨,2035年区域用煤总量为69.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