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依据
2018年、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制定印发了年度《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德阳市市本级、各县(市、区)分别对照梳理并对外公布了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在推进下放公共服务事项至乡镇的办文通知中提出“认真梳理完善本地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要求,且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作为三张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之一,纳入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及第三方评价。
二、起草过程
为保证线上线下事项要素统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组织市级有关部门以四川省一体化平台3.0版本事项清单为基础,以群众企业办事需求为导向,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并草拟形成了《德阳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市政务和大数据局书面征求了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等38个市级部门(单位)意见;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同步在德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德阳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市政务和大数据局根据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积金中心7个市级部门(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最终形成《德阳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代拟稿)。
三、主要内容
文件内容主要包含24个市级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办理项355项。